3月15日上午,为纪念“3.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广泛宣传贯彻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进一步营造和谐消费环境,促进经济健康发展,团市委在清河广场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,组织青年志愿者向广大市民、青少年开展宣传活动,旨在增强广大消费者的对自身权益的认识,切实提高维权意识。 为了提高宣传力度,传播影响力,团市委印发了宣传资料1000余份,同时向广大群众解读新的法律法规,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。通过开展“3.15”宣传活动,团市委充分展示了社会责任感,同时将以此为契机,不断开展主要针对青少年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,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和维权能力。 |